6歲男童玩水溺斃!父母「痛告7歲小玩伴」求償130萬元 指責孩子「都是他的錯」網傻眼:不看好怪誰

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(示意圖)


案件的主審法官「宋全林」也指出,「本案中,對小明的溺亡,作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丁丁沒有過錯,也沒有侵害其合法權益,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」其中更強調父母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,該扮演孩子的安全守護者。事件曝光後也在網路上發酵,小明的父母遭網友罵翻,「自己的小孩不看好,還想賴別人」、「監護人才最應該負責任,竟想推給7歲的孩子」,也有人覺得他們就是想藉此撈取意外財,有敗壞道德的疑慮。

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(示意圖)


都是孩子該怎麼救人呢?所幸法官還給他們一個公道,大家怎麼看呢?

資料來源:ETtoday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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